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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
通常,环境风险评价是针对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所进行得风险评估,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环境风险评价(ERA),国外始于上世纪70年代初,国内萌动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1986年,环境科学学者贺锡泉,在《中国环境科学》发表论文“试议环境影响风险评价”  ,倡导环境风险评价,开国内环境科学及环评界先河,为环境风险评价打下基石。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n向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风险识别的范围和类型
风险识别的范围: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主要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物质风险识别范围: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燃料、中间产品、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污染物等。
风险类型: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放散起因,分为火灾、爆炸和泄漏三种类型。


风险识别内容
(1)资料收集和预备(建设项目工程资料: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资料、安全治理体制及事故应急预案资料;环境资料:利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厂址周边环境和区域环境资料,重点收集人口分布资料;事故资料:国内外同行业事故统计分析及典型事故案例资料。);
(2)物质危险性识别(对项目所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进行危险性识别和综合评价,筛选环境风险评价因子);
(3)生产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的生产特征,结合物质危险性识别,对项目功能系统划分功能单元,按附录A.1确定潜在的危险单元及重大危险源。)